近日,《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指导意见》提出,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中交易,适用相同规则,接受市场监管。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浙江大学中国新型城镇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张蔚文围绕这一政策接受中国网采访,全文如下:见智|“稳妥有序”转向“审慎稳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慎”在哪里?文|李智中国网记者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会议提出,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中交易,适用相同规则,接受市场监管。围绕这一政策的解读,中国网《见智》栏目记者采访了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浙江大学中国新型城镇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张蔚文和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根据公开资料,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具